
當消費者想幫自己買人壽保險時,業務員如果並沒有做什麼分析,只是不斷勸說購買高額的保險,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困擾的。保險金額應該有合適的額度,並不是高額就好,但是消費者又不一定知道多少額度才算恰當,以及如何才能計算出恰當的保險金額。基於此一狀況,我們在這裡提出一些小小建議。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人壽保險的保險金額,依保險契約而定。所謂的保險金額是指投保金額,也就是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理賠的額度,一般簡稱「保額」。投保大眾在購買保險時,保額若訂得過高,雖然保障相對提高,但畢竟一分錢一分貨,保戶的保費負擔也會相對加重,而且有時也未必適用,只會造成浪費而已;而如果額度訂得太低,當危險事故發生時,保險雖然有所幫助,但還是無法應付所需。因此,訂定適當的保額是十分重要的。
在實務上,較常被採用來計算適當保額的方法稱為「家庭需求法」,也就是先做一份家庭財務報表,詳列家庭的資產、負債、年收入、年支出、其他社會保險的保障……等,再依報表內的資料,估算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家庭的需求額是多少。需求額決定了投保的額度多少,但是如果滿足一個家庭所需的資金,還有其他來源,如個人儲蓄、投資或公、勞保等,那麼所需購買的保險額度就可減少,避免浪費。
利用財務報表估算的需求額度並非終生適用,應該要隨著家庭狀況的改變、所得的增減,或通貨膨脹……等因素加以調整。一般而言,保戶應該要每隔三到五年重新檢視一遍,以確保所購買的保險額度恰當。
估算出需求額度之後,若能以此額度投保當然最為理想,但若因預算的關係,而無法負擔滿足全部需求額度的保費時,則應以「第一需要優先滿足」的原則來做安排。例如,若保障家庭的需要和退休養老的需要二者無法兼顧時,當然應以保障家庭需要為先,待經濟較寬裕時,再為老年退休做準備。千萬不要勉強把兩種需要,在一個保險計畫中一次滿足,否則保費可能會成為您沉重的負擔,或是在事後因付不起保費致使保險公司停止保單的效力,甚至解除雙方的保險契約。若是投保額度不足,致使事故發生時,只能領到極低的保險金額,無法達成保障的效果。這樣的保險計畫是很失敗的。
保額的決定非常重要,消費者應在購買前審慎評估、量入為出,購買後隨時留意,讓保險的額度能時時恰到好處,如此一來,不僅能避免造成浪費,也讓保險能充分發揮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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