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常發生於跌倒、交通意外、運動或天然災害時。通常骨折發生時,傷部會有十分厲害的疼痛,同時傷部常會呈現不自然的彎曲及明顯腫脹,在我們處理骨折時,首先必須先評估傷患的情況,雖然骨折很少造成生命的威脅 (頸椎或骨盆骨折,會危及生命) ,但是我們仍須以維持病患生命之緊急處理為先,接著再使用適當之固定夾板來固定骨折之部位,在固定骨折之前後須對其患肢未梢神經及血管之功能檢測,以了解未梢神經及血管因骨折之受傷情形,以及骨折固定否太緊。
骨折的原因
- 直接暴力:因外力直接作用,導致骨頭發生骨折現象。如車禍撞擊小腿導致脛骨骨折。
- 肌肉拉力:肌肉突然猛烈收縮,導致肌肉附著處撕脫性骨折。如踢足球時容易發生髕骨骨折。
- 傳達暴力:外力通過傳導或槓桿作用導致遠方骨頭發生骨折。如手掌撐地,導致遠端肱骨骨折。
- 累積暴力:多次或長期累積性暴力導致骨折。如長途行軍或跑步導致月非骨下端骨折。
- 病理骨折:一般暴力並不會造成骨折,但是因為骨骼本身有疾病導致極易因輕微外力就發生骨骼斷裂之情況。
骨折的分類
主依斷骨是否穿過皮膚,骨折部位皮膚是否完好而分。但無
論是閉鎖性骨折或開放性骨折,皆有可能會引發血管及神經
損傷的合併症。
依骨折線是否穿越整個骨表面而分。
骨折線不只一條且被壓碎斷成好幾塊。
骨折的臨床表現
一般輕微的骨折或挫傷,並不會有明顯的全身表現,所以在察覺上較為不易,蛋一但有下列狀況時,則可能為骨折之現象。
- 畸 形:傷部形狀改變,肢體有明顯縮短或側凸成角及
旋轉扭曲。
- 疼痛與壓痛:骨折處輕壓就會感受到疼痛,尤其是在搬運時
更加明顯。
- 異 常 活 動:完全骨折時,在沒有關節的骨骼處會有不正常
的活動,移動時會有骨頭摩擦的感覺與聲音出
現。
- 腫脹與瘀斑:骨折時,附近的血管有破裂就會發生局部出血
與腫脹。
骨折固定的原則與方法
利用任何器材及設備,包含已準備之設備或任何可隨手拿到利用之物品,用之於骨折,疑似骨折,脫臼或關節之受傷,使之穩定、限制或約束其活動,都可稱之為固定。固定的器材及設備有軟式及硬式之分,但不管何種材質,須依可取性,穩定性及適當性來選擇固定之夾板,一般受傷程度較輕,且病人能合作可用軟式固定,對於較大之傷害則使用硬式固定,其穩定及剛性效果較佳。無論如何,骨折固定須有效固定骨折上下兩處關節,以便於運送過程中,能減少病人之苦痛及再次之傷害。
不管我們使用何種設備或材料來當夾板固定,我們都必須準守下列幾項的基本原則:
- 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打119。
- 穩定病人的生命徵象為先。
- 只耍是懷疑有骨折就須固定。
- 儘量避免移動受傷的部位。
- 裸露受傷部位以便觀察。
- 固定夾板最好加入軟性護墊。
- 固定夾板須超過骨折上下兩個關節。
- 清潔傷口。
- 避免將骨折及脫臼復位。
- 以受傷之原姿勢來固定。
- 固定前後須檢視循環及神經系統,如遠端的脈搏,皮膚的顏色、溫度、感覺及運動等。
適當的固定可使一個骨折或脫臼兩端骨頭之間之移動性達到最少以及受傷之肢體得到適當之支托,因此固定可以:
一、 減少疼痛:
於骨折或脫臼之受傷時,因其受傷肢體的軟組織會腫脹,造成骨折斷端磨擦,使該處之末梢神經受到刺激而產生劇痛,此種疼痛有時甚至會造成病人休克,因此適當的固定,可使病人在運送就醫的過程中的疼痛及傷害程度降低。
二、 防止或減少再度受到傷害:
當創傷或骨折發生時,會使得組織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若未將骨折處固定,在搬運或移動的過程中,骨折的斷端或不平面往往會因磨擦、穿刺而造成其周圍組織的再度傷害,造成出血使腫脹及疼痛更加嚴重。同時也會使得神經及血管受到骨折壓迫或刺傷,當神經及血管受到傷害時,往往是不可恢復之傷害,嚴重時甚至會導致截肢之最後後果,因此固定可以避免血管受到進一步之壓迫而使循環受阻,造成末端循環障礙,所以我們對於固定必須加僅慎重重視才是。尤其在脊椎,特別是頸椎之固定時更加重耍,因其骨折或受傷時,常會危及生命。
又固定可避免單純骨折因移動而穿刺出皮膚外,變為開放性骨折。因骨折的斷端通常相當尖銳,在搬運中常會造成組織的傷害,如果斷裂之骨頭插出皮膚而外露,此骨折即變為開放性骨折,此時不但會使出血量增加,也會使日後感染的機率大為增加。
三、 減少出血:
當骨折發生時,從受傷骨頭本身及其周圍組織破裂的血管或微血管會有血液流出。以小腿的骨折為例,流出之血量可達300~500毫升,此時若能給予骨折部任固定,並將患肢抬高、冰敷,其出血量可能會降低。
骨折固定的方法很繁多,以下就簡單及常見之幾種方法做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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